来源: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时间:2022-04-20
根据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十三条“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,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,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”之规定,现将2022年已在市房产服务中心注销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公示。